聚丙烯酰胺管理規程丨制度
1. 使用標準
1.1 依照《水處理劑聚丙烯酰胺國家標準GB 17514-2008》執行。
1.2 嚴格按照稀釋比例進行溶解。
1.3 不可高速攪拌,不可過長時間攪拌,不可用超過60℃的熱水溶解。
1.4 聚丙烯酰胺溶解液應做到現配現用,禁止長時間存放。
1.5 溶解過程須一次完成,即直接溶解到所需要的濃度,嚴禁先溶解成高濃度溶液再進行稀釋。
1.6 在搪瓷、不銹鋼或塑料桶內進行溶解,不可在鐵質容器內配制和儲存。
1.7 聚丙烯酰胺產品避免撒在地面,以防產品吸潮后使地面變滑,造成人員摔傷等事故。
2. 保管制度
2.1 入庫要按照不同的規格、型號分別放入貨物的相應位置儲存;擺放整齊,便于領用、清庫盤點。
2.2 物品出庫,倉庫管理員或當班人員要做好領物記錄,領用人要簽字。
2.3 聚丙烯酰胺應密封存放在陰涼、通風、干燥、溫度低于 35℃的庫房,嚴禁暴曬、雨淋或直接放置地下儲存。
3. 現場安全要求
3.1 上崗和進入工作區域勞保護品必須穿戴齊全,工作服、勞保鞋、勞保手套、護目鏡、口罩、耳塞等。
3.2 上衣應穿長袖工作服,下身穿長褲;所有領口、下擺、袖口等所有紐扣必須系牢,不得挽于肘上,工作服要保持完整,不得有破損。
3.3 必須穿有安全防護裝置的勞保鞋,并將鞋帶系緊,不得穿有脫膠、無鞋帶的勞保鞋。
3.4 作業時必須帶防塵口罩,不得穿戴殘缺不齊的手套。
3.5 操作崗位人員嚴禁上班前及作業中飲酒。
3.6 工作區域嚴禁煙火,禁止吸煙,任何人不準私自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現場。
3.7 工作區域必須保證通風良好,工作中保持軸流風機開啟運轉狀態。
3.8 危險區域和關鍵崗位,未經同意,非崗位人員不得進入,檢修和巡檢人員進入,必須履行登記手續。
3.9 消防工具存放在指定位置,應齊全,應定期檢查。
4.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
4.1 做好控制機組、攪拌、壓濾和輸送等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。
4.2 設備運轉或帶電時,做好人身安全防護措施。
4.3 所有設備的轉動部分必須有安全罩,電器設備帶電接頭必須防水防雨,接地線必須定期檢查,確保接地;通訊設備保持聯絡暢通。
4.4 設備發生故障,必須上報相關技術人員處理,禁止私自拆卸設備。
5. 應急管理
5.1 皮膚接觸:脫去污染的衣著,用肥皂或洗滌劑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;若有刺激情況,就醫。
5.2 眼睛接觸:提起眼瞼,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;若有刺激情況,就醫。
5.3 吸入:立即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;若呼吸困難,給氧,就醫。
5.4 食入:溫水漱口,就醫。
5.5 泄露應急處理:用潔凈鏟子等工具收集于潔凈、有蓋或有袋口的容器中待處置;清掃后通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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